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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希望维修基金使用透明

08-02-14 10:54:14| 作者:| 来源:| 栏目:楼市动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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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说法 维修基金关键是使用透明

对业主来说交存额度改变可减轻经济压力

本报讯 南四环附近一处楼盘刚入住的周先生认为,首期交存额度的改变对于业主入住时的经济压力要小了一些,但更重要的应该是公共维修基金使用上的透明。

目前,北京大多数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交房入住时交存,“在这段时间,业主要交很多项钱,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首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加起来有好几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少交一些,可以减轻点经济压力。”周先生说。

但他同时认为,公共维修基金最关键的问题是使用上的透明,“整个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一共有多少,大家交了以后没有用的话,利息每年有多少,什么时候会使用基金,这些都应该及时让业主知道。”

律师说法 开发商也应交纳维修基金

邱宝昌律师表示,目前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率很低

本报讯 对于昨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公共维修基金新规,邱宝昌律师认为,和以前按照房价交存相比,新的交存标准更加科学。但新规对于业主仍然存在不公平之处,开发商也应交纳一定的公共维修基金。

邱宝昌表示,以往按照房价的比例交存公共维修基金是不科学的,因为不同地段的房价差异很大,但建筑成本却相差不大。因此应该按照建筑成本交存公共维修基金。

但他同时认为,目前商品住宅的使用期限大都为70年,在70年里,开发商都应该对住宅的主体结构、框架出现的问题负有保修的责任。但目前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期大都只有1至3年。“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应该只用于小修小补,公共维修基金从最初就应该开发商和业主各交一部分,大的结构问题应该用开发商的钱来修。”

此外,他还表示,目前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率很低,有些住宅20年来都没有使用过。

维修基金使用谁受益谁分摊

意见稿对基金划转、使用等方面进行规定

本报讯 昨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还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划转、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增加公共维修基金的透明度。在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上,则明确谁拥有产权、谁受益谁分摊。

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划转程序,市建委拟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并由业主委员会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移交协议后方可进行划转。

而对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市建委拟规定,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以产权归属与受益人分摊为基本原则。对专属一个单元使用维修资金的,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分摊;对专属一个楼层的,由该楼层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分摊。

这意味着,如果小区里的一栋楼需要维修,所用的经费将使用该栋楼业主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而与其他楼的业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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